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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怎么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及第六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范,当债务人离世后,作为担保人应尽之责义务将取决于保函合同中所做的明文约定。若为普通保证,担保人有权延缓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合同纠纷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且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了依法强制执行但仍无法清偿债务为止,除非在此过程中出现了法律条文中所列举的特定情形。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径直向保证人提出要求,令其在保证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因此,担保人需根据保函合同的详细条款以及债务人离世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自身所应承担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债务人死亡多年还可以起诉吗
当提出诉讼请求时,若作为被告的债务人已经离世数年之久,那么这一请求无疑将失去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债务人不幸辞世,债权人仍可向其法定继承人提起诉讼,以追讨相关债务。
具体来讲,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丧偶公民的财产在其亡故后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享有,但在此之前,继承人有义务在所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所遗留的债务。
一旦遗产已进行分配并完毕,那么继承人就应在各自继承所得的遗产额度之内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担负多大的责任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旨在明确,当债务人离世之时,担保人应负之责及其范围应视担保方式与具体协议而定。关于一般保证,即指担保人只须就主合同相关争议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裁决,且对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依然无法实现清偿之前,即可享有拒绝向债权人发放保证责任的权利。至于连带保证,则意味着担保人必须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选择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选择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追索。然而,具体的责任承担仍需依据事例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87、688条,债务人离世后,担保人责任取决于保函合同。普通保证下,担保人有权延缓承担,直至主合同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且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除非出现特定情形。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直接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需依据合同及实际情况确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