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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讨债: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5-01-02    点击次数:90
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一、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在借款方失去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担保者通常会被要求担负起相应的责任。作为担保者所应尽到的职责便是,当借款方无力履行其债务责任时,依据之前所达成的协议规定或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起偿还一定金额义务的责任。这种做法旨在确保债权方的正当权益得以保护,并使得所有债务都能得到妥善的清算和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借款方失去还款能力时,担保者需按协议或法律要求,履行偿还一定金额的义务。这是担保者的职责,旨在确保债权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确保债务得到妥善解决。作为担保者,应明确自身责任,确保在必要时能为债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借款人没有打借条怎样办

倘若借款人不幸丧生,出借方有权依法向逝者之合法继承人提出债务请求,并且继承人理应以其继承所得的相关资产为限度来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若继承人未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该债权人可依据借款合同,携带相关书面文件前往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而言,以下为可能采取的措施:

首先,债权人可尝试联系逝者的合法配偶,要求其在自身继承份额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其次,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逝者生前所负债务,以其遗产作为偿还的主要来源原则上是必须遵循的。

换句话说,继承人在接受逝者遗产时,便已经承担了偿还相应债务的法定职责。

然而,除非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逝者生前所欠之债务则需要由其他遗产继承人依法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因此,债权人可据此要求逝者的所有继承人以及家庭成员在其各

自所继承的财产范围之内来优先进行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借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担保人要全部还款吗

具体情形须视实际情况而定。若为一般的保证方式,在主合同纠葛尚未经过诉讼或仲裁裁决,且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后仍然无法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享有先行起诉抗辩的权利;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在主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倘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亦可选择在担保人的保证范围内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至于担保责任的承担如何进一步明晰划分,则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各方面的证据以及具体案件的详细情况来综合考量。

当借款方失去还款能力时,担保者需按协议或法律要求,履行偿还一定金额的义务。这是担保者的职责,旨在确保债权方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确保债务得到妥善解决。作为担保者,应明确自身责任,确保在必要时能为债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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